湖南高速:今日起貨車超載最高收10倍通行費
2015-06-02
本網訊日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發(fā)布公告稱:經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從6月1日起,對載貨類汽車超載部分計費方法進行調整。據悉,此舉主要是為進一步做好湖南省治理超限超載工作,鼓勵合法裝載運輸,提高超載超限運輸違法成本,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據了解,本次湖南高速公路載貨類汽車超載部分計費方法調整方案為:合法裝載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保持原費率不變,對超載部分達30%以下(含30%)的按基本費率的1—4倍計費,超載部分達30%以上、100%以下(含100%)的按基本費率的4—10倍計費,超載部分達100%以上的按基本費率10倍計費。此次調整,主要目的是遏制超載運輸行為,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率,保障運輸安全,主要是針對超載的載貨類汽車,對客車以及沒有超載的貨車沒有影響。
湖南省高速公路自實施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以來,通過完善通行費計費方式,以經濟手段引導、調控載貨類車輛合理裝載,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現(xiàn)行計重收費計費方法對超載超限車輛沒有達到有效的遏制,致使通行費大量流失,特別嚴重的超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使得道路橋梁受到嚴重的破壞,甚至引發(fā)了極其慘痛的交通事故。
因此,為進一步規(guī)范湖南省高速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參照河北、山西等省市做法,湖南省決定從6月1日起對載貨類汽車超載部分計費方法進行調整。這是鼓勵合法裝載運輸,提高超載超限運輸的違法成本,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從而進一步完善湖南省高速公路收費服務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