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緊急通知:未開工建設的,一律停建!
2018-04-16
對不屬于中央重點項目和省委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實事的項目與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項目分類處置:
未開工建設的,一律停建;
雖已開工建設,但停止之后無重大影響的,一律暫緩;
已開工建設且停建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要從嚴調減投資規(guī)模;
對于2017年7月15日以后舉借的系統(tǒng)外需要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撤銷相應項目,籌措資金予以歸還;
對易地扶貧搬遷、棚戶區(qū)改造等中央重點項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實事項目以及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項目,要通過統(tǒng)籌資金、盤活資產等方式重點保障,但不能作為違規(guī)舉債的借口。
政策解讀: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壓減投資項目切實做好甄別核實政府性債務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一、文件出臺目的
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
解讀:文中可解讀出,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不僅包括政府性債務,而且包括中長期財政支出責任。這一點值得點贊。
二、采勸停、緩、調、撤”方式,壓減投資項目
(一)重點保障三類項目
1、中央重點項目(異地扶貧搬遷、棚戶區(qū)改造等)
2、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實事的項目
3、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項目
解讀:此三類重點保障的項目進入安全島,大家趕緊查看自己做的項目是否屬于上述三類。另外,印證了我們對棚改的觀點一直是正確的。
(二)壓減項目
1、停建類:未開工建設的,一律停建;
2、緩建類:雖已開工建設,但停建后無重大影響的,一律緩建;
3、調減規(guī)模類:已開工建設且停建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從嚴調減投資規(guī)模
解讀:停建、緩建類雖然對政府不產生重大影響,但是對建設主體、對社會資本、對貸款銀行、對上游供應商將產生一連串的不利影響。
三、四類債務口徑
分別為:政府性債務、政府債務、政府公益性負債、企業(yè)經營性負債。
解讀:政府債務、政府公益性負債屬于政府性債務,明確企業(yè)經營性負債不屬于政府公益性負債,企業(yè)經營性負債應該指的是PPP、棚改項目公司舉借的企業(yè)債務,而這類債務還款來源及企業(yè)現(xiàn)金流就是中長期財政支出。
四、政府購買服務違規(guī)融資整改問題
對于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guī)融資,要按照《湖南省財政廳轉發(fā)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guī)融資的通知》(湘財綜[2017]32號)整改,已經整改到位的,政府不再承擔中長期財政支出責任。
解讀:至于如何整改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可怕的是,整改后政府不再承擔中長期財政支出責任。
五、PPP整改問題
PPP項目要按照財辦金[2017]92號文以及《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實施PPP和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管理的通知》(湘財債管[2018]7號)清理整改,根據(jù)整改情況相應調整中長期財政支出責任。
解讀:這個影響不大。
附錄:文件原文
(來源:湖南省財政廳、金融監(jiān)管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