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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開展2020年度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工作
2021-01-28  

  湘交函〔2021〕34號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廳直相關單位,各在建高速公路及重點水運項目建設單位:

  根據(jù)工作安排,為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價對象

  2020年度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評價對象為我省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水運工程新建、改(擴)建項目中從業(yè)的設計企業(yè)。具體如下:

 ?。ㄒ唬H開展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代初步設計)的項目,其設計單位評價周期為設計批復起至交工驗收完成。

  (二)對開展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的項目,其初步設計單位評價周期為初步設計批復起至施工圖設計批復完成,且僅參與初步設計批復當年度信用評價;兩階段施工圖設計單位的評價周期為設計批復起至交工驗收完成。

  (三)建設項目在本年度內(nèi)因資金或征拆等原因“停緩建”的,其設計單位不納入本年度信用評價;建設項目實施緩慢,實際建設期遠超項目批復工期的,其施工圖設計單位僅按項目建設工期覆蓋的年度納入評價對象。

  (四)2020年度在我省公路水運項目中有投標失信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的設計企業(yè)納入評價對象。

  廳將于2月初在“廳門戶網(wǎng)”及“湖南省公路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公示參與省級綜合評價的參評項目標段及企業(yè),確保“應評盡評”,防止漏評。

  二、評價內(nèi)容及標準

  2020年度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工作嚴格按交通運輸部《公路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規(guī)則(試行)》(交公路發(fā)〔2013〕636號)、《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交水發(fā)〔2014〕113號)及省廳《湖南省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湘交計統(tǒng)〔2017〕9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評價內(nèi)容及標準執(zhí)行。

  三、評價工作要求

  (一)2020年度公路、水運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工作需分別通過“湖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218.76.40.80:8000/gljs)、“湖南省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218.76.40.80:7001/sljs)進行全過程線上信用評價(以下均簡稱“評價系統(tǒng)”)。

  (二)各市州交通運輸局負責轄區(qū)內(nèi)國省道及非省管水運工程項目的評價工作;高速公路和省管水運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負責評價。各單位須對參評設計企業(yè)的投標失信行為、投標承諾的主要人員履約不到位、對設計文件評審意見不執(zhí)行或不合理說明、因地勘不詳實等原因?qū)е略O計變更、設計文件錯誤不能指導施工等情形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應扣盡扣”,并嚴格執(zhí)行《實施細則》有關AA、A級評定比例的要求。

  (三)2021年1月31日前,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和項目建設單位應在評價系統(tǒng)中提交評價成果及資料,有關評價情況說明、參評單元臺賬、失信行為評價臺賬等需加蓋公章后上傳評價系統(tǒng);2月10日前,省公路事務中心、省水運事務中心、廳規(guī)劃與項目辦公室、廳交通建設造價管理站、省交通建設質(zhì)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范圍在評價系統(tǒng)中完成相應的評價工作。

 ?。ㄋ模└髟u價單位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強化監(jiān)督,認真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好此項工作。要嚴格全流程評價數(shù)據(jù)質(zhì)量管理,加強人員培訓,做到信息采集準確、評價臺賬清晰、失信扣分無誤,并按時按要求報送評價成果及資料。評價過程中務必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設置市場壁壘,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在全省進行通報。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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