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交規(guī)〔2022〕89號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計劃的通知
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交通運輸局,省公路事務中心:
根據《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1〕361 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函〔2021〕1963 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省級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財綜〔2022〕9號),現將2021年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分配計劃下達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計劃安排2021年中央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32748萬元,獎補資金分成兩個部分:一是分配給粵東西北等15 個市共19649 萬元,占獎補總額60%;二是分配給15個市中普通國道養(yǎng)護狀況和提升水平排名靠前的5個地市激勵資金共13099萬元,占獎補總額40%。資金分配表見附件1。
二、按照交通運輸部下達我省2021年獎補資金績效目標要求,本次獎補資金用于支持各地普通國道養(yǎng)護工作。為確保完成中央下達我省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現將我省養(yǎng)護里程與路況水平任務分解下達至各地市(附件2)。請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門收到省下達的獎補資金及目標任務后,在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使用計劃上報省公路事務中心,并在實施年度的年底前,將項目明細使用情況報省公路事務中心備案。
三、各有關地市要按照中央、省有關文件要求,切實管好用好獎補資金,進一步規(guī)范資金管理,按規(guī)定辦理用款手續(xù),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同時,加快資金計劃執(zhí)行進度,獎補資金應在本年內完成支出,未及時支出的地市,下一年度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2年3月9日
相關附件: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計劃的通知.doc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計劃的通知.ofd
附件1:2021年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資金分配表.xls
附件2:2021年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補助各地市養(yǎng)護目標任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