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交建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閩政辦〔2023〕15號),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為我省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應用提供計價依據,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下稱“省造價總站”)組織編制了《福建省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價格信息目錄》(下稱《價格信息目錄》,詳見附件),現予發(fā)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價格信息目錄》適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計價活動。
二、《價格信息目錄》依據我省現有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情況進行編制,分為再生骨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砂漿、再生骨料無機結合料、再生骨料砌體材料、再生骨料鋪裝材料等六大類?!秲r格信息目錄》由省造價總站不定期動態(tài)調整。
三、各地主管部門應加強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工程計價管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價格信息管理規(guī)定》(閩建筑〔2023〕17號)和《價格信息目錄》,發(fā)布本地區(qū)常用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綜合價格信息,作為編制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省造價總站做好指導服務工作,及時采集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廠商自報價格,為各地采集、發(fā)布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綜合價格信息提供參考。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