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調繪工作要求
為全面、客觀反應高速公路及長(漢)江大橋工程沿線地質條件,評價、預測工程地質問題,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按照《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guī)范》等要求,現(xiàn)提出如下指引意見:
一、勘察單位應充分收集項目鄰近地區(qū)的己有地質資料、試驗數據、己有工程的勘察設計資料、施工資料等,對工程現(xiàn)場開展工程地質調繪。
二、工程地質調繪的范圍應滿足線路方案選擇、工程設計和地質病害處理。地質構造復雜、不良地質發(fā)育的地段,應擴大地質調繪范圍,以滿足安全需要為原則設置調繪范圍。
三、勘察單位應在深入綜合分析已有資料和工程地質調繪成果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布置鉆探、物探、試驗等工作,科學合理編制《工程地質勘察大綱》?!豆こ痰刭|勘察大綱》應進行專家評審,評審專家應進行實地踏勘。
四、《工程地質勘察大綱》確定的勘察工作量,應充分考慮到地質情況難以精準預測的特性,應留有足夠冗余。
五、《工程地質勘察大綱》應說明勞務分包的形式及雙方權責,并建立對分包單位的質保體系。
六、勘察單位不滿足上述要求的,將按照《湖北省公路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實施細則》進行信用扣分。